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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000056)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皇庭国际皇庭国际(SZ:000056)2025-09-26 12:18

公司基本信息 - 1995年8月18日获批向境外投资人公开发行5000万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0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1996年6月经批准向境内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7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2,528,220元[8] - 公司设立时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41,701,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6] -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82,528,220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享有获得股利等多项权利,承担遵守法规章程等多项义务[28][29][30][3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3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项担保和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1][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况需召开临时股东会[45][4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5]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8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到一定比例由董事会批准或提交股东会审议[89][90][9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9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6] 高管任职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79] - 多种犯罪及相关责任情形下执行期满未逾一定年限不能担任董事[77][78]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18][119]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2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7] 审计与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13]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14] 利润分配相关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意3个连续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2]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有不同要求[133] 公司变更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0][151][15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公示[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