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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东岳硅材东岳硅材(SZ:300821)2025-09-26 12:0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成员总数过半数,且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等[6]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等问题,应督促公司整改与追责[11] - 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可向董事会通报或向股东会报告等[11] 审计委员会费用 - 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认为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3] - 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 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审计委员会档案 - 会议记录等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5] 规则相关 -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