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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硅材(300821)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东岳硅材东岳硅材(SZ:300821)2025-09-26 12:03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1] - 连续12个月内诉讼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上述标准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总资产的30%视为重大风险[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动属重大变更[18]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为重要合同[19] - 合同履行预计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50%以上且超500万元的为重要合同[19] 重大事项报告流程 - 重大事项逾期未完成交付或过户,超约定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此后每隔30日报告进展[26] - 公司重大事项保密信息呈报前知悉人员原则上不超三人[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信息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相关重大信息[23]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内部重大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24] - 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应在拟提交审议、拟协商谈判、知悉发生三者中最先发生的当日报告[25] - 重大事项报告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和会议形式[27]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事项材料需包含原因、协议、批文等[27] - 公司实行重大事项实时报告制度[30] 重大事项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30] - 公司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需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30] - 证券事务代表负责内部重大信息归集、管理[31]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事项收集上报[31] 其他规定 - 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7]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适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