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情况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于2010年6月11日通过,历经2012年、2021年、2025年修订[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0]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保密要求 - 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及相关人员需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5]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时,知情人知晓信息须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证券部[10] - 公司按行业要求向上级或政府部门报送信息需保密并报告董事会秘书[15]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开前有保密及不得利用信息谋利等义务[16][17][18][19][20] - 公司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需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21] 其他规定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报送深交所[11] - 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间不得早于业绩预告或快报披露时间[1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受公司处分、经济处罚及法律追究[23] - 非公司内部知情人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公司提请有权部门处罚[18] 自查追责 - 公司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证券交易情况[18] - 发现知情人违规,公司核实追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18]
泰达股份(000652) -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