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600369)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6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并提交审议[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3]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2] 股份与表决权 - 未经批准超5%持股应限期整改,未改正前相应股份无表决权[21] - 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董事会等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2]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决议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应记载多项内容,保存期限为永久[26] 方案实施与决议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7] - 公司回购普通股等决议需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28]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规则说明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3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后实施[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