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7] - 连续任职已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7]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11]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19] 职责与履职要求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1] - 特定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5] 监督与罢免 - 1%以上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8]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补选与会议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60日内完成补选[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3] 信息与资料 - 公司保证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专门委员会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十年[26] 津贴与费用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责任与制度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33]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应担责[33] 制度施行 - 本次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施行,后续修订和废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