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大股份(30032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2][3]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通知[4]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6]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6] - 委托出席有三项限制原则[7]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9] - 提案需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0]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无关联关系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其他规则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12] - 秘书安排记录,出席人员签名,记录含日期等内容[12]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12]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情况并通报[13]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3] - 规则“以上”含本数,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解释[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