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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688047) - 龙芯中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龙芯中科龙芯中科(SH:688047)2025-09-26 11:33

股份限售与转让 - 核心技术人员上市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上市时所持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不得转让股份[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本公司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等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次反向交易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违规收益归公司[9] 信息披露与申报 - 公司申请股份解除限售应在限售解除前5个交易日披露提示性公告[10]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等需申报个人信息[13] 减持相关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公司备案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规定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报告并公告[14]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19]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董事和高管应立即披露减持进展并说明关联性[15] 转让计算与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当年可转让25%[19] - 董事和高管以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数量[17] - 董事和高管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9] - 因公司权益分派导致董事和高管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9]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定[15] - 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违反规则,中国证监会可责令购回违规减持股份并上缴价差等[21] - 董事和高管存在特定情形,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法》处罚,严重时可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21]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