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澜之家(600398) -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与公司审计机构开会两次[8]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0]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建议[11]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1]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3]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5]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16] 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 - 会议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十年[17] - 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指定平台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 在企业管治报告中描述每个财务年度工作[19] - 在年报内披露履行审阅业绩、检讨系统等职责的报告[19] 其他 - 主任委员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回答疑问[21] - 实施细则自公司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