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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澜之家(600398) -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海澜之家海澜之家(SH:600398)2025-09-26 11:3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9]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9]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交易限制 - 公司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60日及当日等特定期间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 - 董事和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不得开展相关衍生品交易[10]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规定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9]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后及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A股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5][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股份发生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7] - 买卖公司H股股份需提前2个交易日书面通知并获确认,获批有效期不超5个交易日[17][18] 存档期限 - “首次申报”送交通知存档期限是有关事项发生后10个营业日,其他事项是3个营业日[19] 披露检查 - 公司须在中期报告和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中披露董事证券交易守则相关情况[20]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15] 特殊情况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售或转让证券属禁止情况时需符合相关规定并让董事长确信情况特殊[1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23] - 制度规定与后续颁布文件不一致时以新规定为准[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港股适用内容自H股备案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生效后原股份管理规则废止[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