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60397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差错金额占最近年度经审计资产等 5%以上算重大差错[5]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被责令改正算重大差错[5] - 对外投资、担保披露与实际金额差异 20%以上算重大差错[7]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 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年报数据指标差异 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责任承担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责任追究 - 因重大差错被监管措施应查实追责[12] - 违法致年报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15][16] 制度相关 - 董事会负责制度制定、修改和解释[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 原制度(2017 年 12 月 5 日公告)废止[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