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川股份(6039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与薪酬政策方案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紧急情况可开临时会[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0] 薪酬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失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