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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正川股份正川股份(SH:603976)2025-09-26 11:32

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期限超一年的投资[2] 决策权限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批[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请股东会批准[6][7]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或出售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未达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权限的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决策[10] 部门职责 - 总经理负责新投资项目信息收集等,建立项目库并提投资建议[12]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定期获取被投资单位财务信息[12] - 审计部门应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并提整改建议[14] 投资管理 - 长期投资项目应与被投资方签合同或协议,经法律顾问审核和决策机构批准[18]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财务部门每季度汇报项目情况,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8]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出现时收回对外投资[21]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且无前景等情况时转让对外投资[22]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应派出董事、监事,组建子公司应派出董事长及经营管理人员[24]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出意见,报董事长批准[24] - 派出人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每年签订责任书、提交述职报告[25]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门应对对外投资进行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建立明细账簿[27] - 内部审计部门应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审计[27] - 应对投资资产定期盘点或与保管机构核对,确认账实一致[2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办理[29][30]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2022年4月26日公告制度废止[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