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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川股份(603976) -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正川股份正川股份(SH:603976)2025-09-26 11:32

投诉处理责任 - 公司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2] - 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主要负责人[4] 投诉受理 - 公开受理渠道包括电话、信函等及转办投诉[8] - 接到投诉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8] 投诉处理 - 可现场处理的立即处理当场答复,无法立即处理的60日内办结[9] - 发现违规立即整改并履行披露义务[9] 其他规定 - 投诉回复涉及应公开披露信息时,回复时间不得早于信息公开时间[11] - 投诉工作台账及资料保存不少于三年[11] - 发生群体性事件启动维稳预案并报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