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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圆通速递圆通速递(SH:600233)2025-09-26 11:1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半年报[10]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需披露情况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19][20] 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经董事局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年报财务会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业绩预告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1] 报告类型 - 应披露信息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9] - 临时报告含董事局、股东会决议公告等[12] 特殊报告 - 按规定发布ESG或可持续发展报告[21] 责任人 - 董事局主席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7] 办事机构 - 资本运营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机构,由秘书领导[17] 责任承担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负责,主席等对临时和财务报告担主责[31] 报告编制 - 定期报告由资本运营部会同财务拟定时间,报董事局同意后预约[22] - 定期报告编制经多环节,由董事局审议后公告[23] - 涉及决议的临时报告由资本运营部编制,经审查、签发后披露[23]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无先例事项告知秘书和主席,沟通前停牌并公告[25]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信息披露制度,相关部门配合[20][41] 错误处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6]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28][29][30][31] 披露文件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在指定媒体及网站披露[30][32] 信息发布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发布信息时间不先于指定媒体[32]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报送资料需审核备案[35] - 向有关单位报送资料提醒保密,提供信息有要求[36] - 外部信息使用人信息报备,材料由资本运营部保管10年[37] - 未公开信息披露前知情人不得交易[39]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失误或损失,责任人受处分并被追责[4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遵从法规,由董事局解释修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