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经营管理实行总裁负责制,总裁对董事局负责[2]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总裁职权 - 总裁行使主持生产经营管理等多项职权[7] - 总裁可提出缩编或扩编职能部门方案,经董事局批准后执行[13] - 总裁可设立由副总裁牵头的专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4] 报告机制 - 总裁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局报告工作,含公司中长期规划等[18] - 遇重大纠纷、事故、处罚等总裁应及时做临时报告[19] - 董事局要求时,总裁五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30] 人员解聘与辞职 - 特定情形董事局应解聘总裁,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总裁辞职提前30天向董事局递交报告并写明原因[16]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需向总裁提交报告[16] 细则相关 - 细则“以上”“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细则与国家法律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21] - 细则由董事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审批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