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局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5] - 空缺超3个月主席代行,6个月内完成聘任[6] 董事局秘书解聘 - 出现规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6]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解聘[7] 董事局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是指定联络人[9] - 协助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10] 候选人与培训 - 候选人应参加资格培训获合格证书[13] - 被通报批评的参加后续培训[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局解释修订,审批通过后生效[16] - “以上”“内”含本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