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600233)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投资交易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类型有十二种,含购买或出售资产等[4] 投资审批标准 - 经董事局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投资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多项指标[4][5] - 董事局负责审批的投资标准涉及资产总额占比等多项指标[5] - 除需股东会、董事局审议的投资事项外,其他由总裁负责审批[6] 交易披露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应披露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6个月[7]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应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7] 交易累计计算 - 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7]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审议前要求 - 董事局、股东会审议投资事项前,相关职能部门需提出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资料[9] 表决回避 - 股东会或董事局决议时,关联股东、董事应回避表决[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