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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信出版中信出版(SZ:300788)2025-09-26 10:50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反馈[9][10]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10]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二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3] -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接受提案[17]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18] 股权登记与会议变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二个工作日书面说明原因[15] 投票与决议 -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上市规则》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除特定股东外,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相关事项[29]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特定主体提名,需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31] - 其余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3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50] - 累积投票时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人数[51] 方案实施与权益 - 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二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5] 记录与披露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公告或通知在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39] 规则施行 - 规则的制定、修订和废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