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300788)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计划并披露[13] 项目重新论证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3]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自筹资金,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4] -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5]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协议提前终止,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资金存放规定 - 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另作他用[7] 投资限制 - 非金融类企业募集资金项目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12] 资金使用审议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14]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且低于净额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3][24] - 节余资金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提交股东会审议[24] 检查与核查 - 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披露[26] - 保荐或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资金情况[27] 资金使用流程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等并公告[16] - 使用超募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并投入[17]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经审议等并披露[17][18]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 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董事会审议后二日内公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