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制定与生效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时间为2025年9月[2]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5] - 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等四项原则[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九项[10] - 公司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1]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1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员工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1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八项[12] 具体措施与要求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在官网开设专栏[14]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接待需合理安排并避免内幕信息泄露[16] - 公司应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7] - 公司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等相关责任人应参加[18]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水平未达规定等情形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8] - 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举行业绩说明会,或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18] - 公司不得在业绩说明会或一对一沟通中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应平等提供信息[19]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利用调研违法违规[21] - 公司控股股东等接受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1]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的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3]
中信出版(3007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