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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出版(3007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信出版中信出版(SZ:300788)2025-09-26 10:50

董事会秘书管理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4]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含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5] - 董事会聘任前应收集披露推荐说明、个人简历等文件[6]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9]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辞职需书面报告,公司及时报告并公告[10] - 任职期间特定情形应停止履职或一个月内离职[10] - 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 聘任时应签订保密协议[11]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并公告[14] - 每会计年度前三月、九月结束后一月内公告季度报告[17] - 每会计年度前六月结束后两月内公告半年度报告[17]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月内公告经审计年度报告[17] - 临时股东会决议形成后两交易日内披露[18] - 重大事件发生后两交易日内披露[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共传播媒介消息可能误导股价时公司应立即澄清[18] - 董事会秘书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