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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威帝股份威帝股份(SH:603023)2025-09-26 10:47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3][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董事会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交易标的披露 - 交易标的为股权,披露经审计近一年又一期财报,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6个月[8] - 交易标的为非股权资产,披露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9]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表决通过[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0]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2] 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5]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16]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明确价格政策,条款变化重走审批[18]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无法定价需披露说明[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