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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帝股份(603023) -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威帝股份威帝股份(SH:603023)2025-09-26 10:47

募集资金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终止需两周内重签[6] 资金支取通知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7] 资金置换时间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12] - 以自筹资金支付特定事项后,可在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低于该项目承诺投资额5%,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可免审议程序[14]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低于净额5%,使用情况在定期报告披露[15] - 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在净额10%以上,使用需保荐机构、董事会、股东会通过[15] 项目变更流程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0] 资金检查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出具鉴证报告[27] - 公司每半年度接受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现场核查[27] - 保荐机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7] 项目转让置换 - 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重大资产重组除外),提交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要点 - 募投项目通过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适用本制度[30]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中术语含义相同[30] - 需关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31] - 需关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1] - 需给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31]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2]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公司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3] - 时间为2025年9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