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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 -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伟星股份伟星股份(SZ:002003)2025-09-26 10:33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04年6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0万股[9] - 公司流通股股票于2004年6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9] 股权激励计划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300万股,占总股本1.97%[12] - 首次授予2000万股,占总股本1.71%[12] - 预留300万股,占拟授出权益总数13.04%,占总股本0.26%[12] - 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2200万股,占总股本1.88%[13] - 董事长蔡礼永授予70万股,占授予总数3.04%,占总股本0.06%[13] - 副董事长、总经理郑阳授予65万股,占授予总数2.83%,占总股本0.06%[13] - 董事、副总经理谢瑾琨授予52万股,占授予总数2.26%,占总股本0.04%[13] - 董事、财务总监沈利勇授予52万股,占授予总数2.26%,占总股本0.04%[13] - 激励对象含187名骨干,占比64.83%,预留300人,占比13.04%,合计2300人[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5个月[15] - 首次授予授权日在股东会通过后60日内授出并完成公告、登记[15] - 首次授予限售期17、29、41个月,预留授予12、24、36个月[15]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分三次解除限售,比例均为10%、40%、50%[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 授予价格(含预留)为5.22元/股[18] - 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或20个交易日均价50%中的较高者[18]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不超总股本1.00%[14]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14] 计划审议与实施 - 2025年9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3] - 2025年9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23] - 2025年9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23]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权通过,部分股东投票单独统计披露[24]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股东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24][26][27]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对象无不良情形[27] - 公司将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告相关文件[28] - 激励对象自筹资金,公司不提供资助或担保[29] - 审议激励计划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2] - 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主体资格[33] -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3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法定审批程序[34]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34]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需继续履行后续义务[34]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34] - 激励计划需经股东会批准方可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