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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雕股份(00283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名雕股份名雕股份(SZ:002830)2025-09-26 10:17

提名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三名,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独立董事中选举[4]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可口头[8] - 过半数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通过[10] 其他 - 表决方式为举手,可通讯表决[10] - 董事会秘书列席,必要时邀其他人员[1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2]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