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修订<股东大会制度>并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获董事会表决通过,待股东会审议[3] 会议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规定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6] 会议提议 - 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会议通知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7]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26] 中小投资者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1] 重复表决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2] 表决弃权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23]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9] - 议事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9]
百甲科技(835857)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