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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景谷(60026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景谷林业景谷林业(SH:600265)2025-09-26 10: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会议[8]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一次[14] - 召开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14] 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8] - 公司提供材料为决策做准备[12] - 会议评议报告并将决议呈报董事会[13] 信息披露 - 年报时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履职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披露整改情况[19] - 审议意见未采纳披露并说明理由[19]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9] 细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修订[2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