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2] 业绩预告与异常处理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6]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 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立即披露[20]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时点为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20]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0]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有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2][40] 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36] 信息披露流程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29] - 总裁等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29]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29] - 各部门知悉重大事件应通知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长接到重大事件报告后向董事会报告并督促披露[32] - 对外披露信息经多道程序后在指定媒体发布[34] 关联信息报送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1] 信息发布渠道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43] - 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和摘要应在规定网站和报刊披露[44] 投资者沟通 - 公司可多种形式与投资者沟通,保证公平信息披露[44] 保密义务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46] - 信息难以保密应立即披露[46] 制度建设 - 明确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机制[48] - 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制度[48] 违规处理 - 对信息披露违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0]
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