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制度废止[1] - 拟增加经营范围,包括农产品相关服务及信息技术服务等[3] - 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备案[5]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其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股权激励与决议撤销 -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取得批复文件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15]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17] 股东诉讼与决议成立条件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起诉董高人员[1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起诉,股东可自行起诉[1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多种情形[18] 股东与控股股东责任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需承担连带责任[1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20] 对外担保与股东会决议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或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22]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22] 股东会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4][25] 董事与监事提名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非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25] - 董事会换届改选或增补独立董事,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候选人[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6] 累积投票制与董事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董事会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29] 董事责任与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8][29] - 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赔偿[3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 - 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3][34] - 担任独立董事需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35] 审计委员会与独立董事职责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2名为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9]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需参与决策等[35] 利润分配与公司合并减资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预案需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40][41] -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经董事会决议[4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44]
ST景谷(600265)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