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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正股份(603991) - 至正股份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至正股份至正股份(SH:603991)2025-09-26 10:01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修改[3] 制度修订与制定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被制定[5][6] 法定代表人相关 -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9]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0]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的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1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股东可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1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可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事项[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7]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32] - 董事会可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多项事项[30]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29]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38][4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8][40]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4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5] - 满足条件时公司应每年至少现金分红一次,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2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47][4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53]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5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