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5]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5]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需审议[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投票权[24]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 特定事项如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9]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其他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1名成员主持股东会[22]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34]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及时刊登决议公告[35] - 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股东选票数分别按规则计算[25] - 候选人数多于章程规定人数时,股东投票有相关限制[26]
世纪天鸿(300654)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