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天鸿(300654)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委托理财额度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7] - 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7]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7] 委托理财其他规定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交易金额不超委托理财额度[7] - 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7]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适用关联交易相关规定[9] 委托理财职责分工 - 公司财务部负责委托理财编制规划等工作[15] -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日常监督[20] - 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产品情况进行检查[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