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6]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6]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需经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具体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8] -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建立和实施[19] - 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19] - 审计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1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临时报告包括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重大信息[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1]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需披露[1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2]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2] 披露时间与媒体 - 公司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1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17]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等为法定披露媒体[25] 相关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23][39][4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配合信息披露[22]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0]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2]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公告前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33] - 公司董事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有保密义务,聘用合同需约定[33] 其他事项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说明更换原因和其陈述意见[23]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1]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披露工作[21] - 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秘书报告[21] - 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由董事长领导管理[30] - 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提前泄露等情况应立即披露[34] - 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失职或违规致失误或损失,应追究责任,严重时给予处分和赔偿要求[34]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违规情况向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35]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档案管理,指派专人负责[37] - 董事等履职文件、会议记录等及信息披露文件公告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 以公司名义对相关单位行文文件由证券部存档保管[37] - 查阅或借阅信息披露文件应到证券部办理手续,遗失文件借阅人担责[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和章程执行,抵触时以其规定为准[39]
世纪天鸿(30065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