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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泰股份(00126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坤泰股份坤泰股份(SZ:001260)2025-09-26 08:3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总人数的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公司兼任[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各委员会构成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产生与解职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职权行使与会议规则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工作时间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信息反馈与报告披露 - 公司每季度向独立董事反馈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代表性投资者问答[21]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不晚于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间[22] 其他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被采纳需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18][19]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4]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4]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因材料问题书面提延期开会或审议[2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5] - 履职受阻可向董事会说明,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6]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26]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