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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泰股份(00126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坤泰股份坤泰股份(SZ:001260)2025-09-26 08:31

选聘条件与程序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应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等条件[3]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等[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6] 聘期与分值权重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6]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8] 人员限制与信息披露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8]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信息[9] 文件保存与监督检查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0]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报告中[12] 特殊情况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况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如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变动等[12]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2] - 公司解聘或不再任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3]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14]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出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4]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14]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应在被审年度第四季结束前完成选聘[14]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应反馈董事会并按程序处理[16]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