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高人员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部转让[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0] - 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六个月内等七种情形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12] 董高人员交易限制 - 在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日期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不得开展以本公司股份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16] 董高人员减持流程 - 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 预先披露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或未完毕减持,应在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5]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持续共同遵守规定[15]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5]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时,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公司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高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7] - 董高人员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14] 办法相关规定 - 本办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8] - 本办法与其他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18]
恒申新材(0007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