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解聘决策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5] - 公司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13] 选聘相关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6][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7] - 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查评价、决议及签约等[9]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等[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2] 改聘情况 - 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3] - 除应改聘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4] 改聘流程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在股东会召开前委任其他事务所填补空缺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要对前后任事务所全面了解评价,形成意见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14] 信息披露 - 公司拟改聘事务所应披露前任情况、审计意见、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4]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4]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如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等[15]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对责任人处分[15][16]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事务所违约经济损失由公司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16]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恒申新材(00078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