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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60161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明阳智能明阳智能(SH:601615)2025-09-25 12:45

人事变动 - 选举董事王利民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股份相关 - 第一期回购8981.3484万股股份,1000万股用于注销,7981.3484万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4][5] -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部分回购股份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激励计划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7][9][12] -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14][15][16][17][19] 公司变更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注册资本由2,271,496,706元变为2,261,496,706元,总股本相应变更[20]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业务开展 - 开展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21][22] 审计机构 - 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3] 股东会安排 -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于2025年10月20日在公司总部大楼5楼会议室召开[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