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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能源(600509)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天富能源天富能源(SH:600509)2025-09-25 12:3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提案[10] - 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投票规则 - 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1] - 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1]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公司可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关联股东参与关联交易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23] - 股东会记名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24] - 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24]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8] - 决议及时公告相关信息,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特别提示[25] - 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从选举决议日起算[25] - 派现等提案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6] - 规则制订和修改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决定[2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