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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300199) -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5-2027年度)
翰宇药业翰宇药业(SZ:300199)2025-09-25 11:45

股东回报规划 - 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3] 重大投资与现金支出 - 未来十二个月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为重大支出[5] 现金分红政策 - 满足条件时,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7] - 三个连续会计年度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分红实施流程 - 分红预案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大会,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实施[8]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实施分红方案[8] 特殊情况处理 - 盈利未做现金分配预案需披露原因,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经董事会审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规划生效与解释 - 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亦同[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