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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塑科技(30059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雄塑科技雄塑科技(SZ:300599)2025-09-25 11:02

投资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6] - 董事长对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有决策权限[8] - 总经理对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8%等情况有决策权限[8] 投资管理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超一年[2] - 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5] - 股东会、董事会等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和建议[11]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相关手续及账务处理[12] 委托理财 -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需与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15] 投资流程 - 投资管理部门协同归口部门挖掘机会、初步评估项目并决定立项[17] - 项目立项后投资管理部门组织成立项目组调研论证,编制报告送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17] - 总经理和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总经理按权限审批投资计划并实施[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20] 人员派出 - 公司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派出董事和/或监事,组建子公司派出董事长等人员[22] 财务与审计 - 财务部对对外投资全面财务记录和会计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24] - 审计部门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25]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按要求提供资料[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