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塑科技(3005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首次制定)
离职情形与生效 - 适用董事(不含职工董事)、高管离职管理[2] - 离职情形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等[5]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6] 特殊履职与解任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6] - 法定不得任职应停止履职并解除职务[6] - 被交易所认定不适合任职公司30日内解任[7] 流程与时间 - 收到辞职报告及时披露离任公告,离职后2日申报信息[8] - 董事离职60日内补选,法定代表人30日内确定,秘书3个月内聘任[8][9] 持股限制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2] - 任期届满前离职每年减持不超25%[12] 违规处理 - 发现违规董事会明确追偿方案[14]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4] 制度说明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