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莱克(30038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任职等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1] 交易时间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等情况,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5] 收益与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7]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17] - 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处分、要求赔偿或移送司法[21] - 公司应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按规定报告披露[24] - 董事、高管违规除监管处罚外公司可给予内部处分[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