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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莱克(30038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斯莱克斯莱克(SZ:300382)2025-09-25 1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5]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报送并公告[13]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3]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4][16][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19]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送临时报告[2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者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交付或者过户,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并每隔30日公告一次进展[25] -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披露核查公告[27] - 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送临时报告并公告[22]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信息,应当及时披露[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变动等情况需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特殊情况处理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21]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需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最后期限[22]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23][44][45] - 报送不符合要求的临时报告,先披露提示性公告并承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符合要求的公告[30] 信息披露流程及管理 - 公司披露信息前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50][51] - 董事长、总经理经授权等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对外披露信息[51] - 定期报告及有出席会议董事签名须披露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披露工作[52] -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组织起草文稿,报董事长签发后予以披露[52] - 涉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内容的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签发后予以披露[52] - 公司股票停牌、复牌申请书由董事会秘书签发[52]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拟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56] 其他规定 - 公司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3]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处理结果需在5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备案[41] - 重大事件内部报告首要责任人为最先知悉人、直接经办人及其部门负责人[47] - 信息公开披露后,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内部通报[4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相关信息披露的传送、审核文件保存期限为20年[54]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20年[54]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63] -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63] - 及时是指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6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需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需告知委托人情况[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