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锗业(0024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会议召开时间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两次,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2] 会议提议与召集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2] - 董事长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以书面形式于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体董事[3] - 董事会秘书在定期会议召开十日之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会议相关规定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联名提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 -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等事项有表决通过要求[3] - 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其他修订 - 交易对方或其控制人的董事等关系密切家庭成员范围修订[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修订[4] - 全文“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5] - 《董事会议事规则》除上述修订其他条款内容不变[6] 发布信息 -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6日发布相关修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