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6] 临时报告披露情形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需披露[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需披露[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9] 信息披露渠道 - 指定报刊为《证券时报》等,网站为巨潮资讯网[4]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财务数据[8] 报告审核与确认 - 董事、高管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6] - 高级管理人员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37] 审计相关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8][35]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原因及陈述意见[21]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31] - 董事长、总经理等对临时报告和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36] 资料保管与保密 - 董事会秘书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 公司与特定人员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24] 内部审计与评估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7] -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28] 其他 - 公司信息披露经制作、审核、报送交易所等流程[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2] - 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核实情况并披露公告澄清[33] - 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4]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35]
云南锗业(0024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