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00138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亲属、有特定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担任[9][11]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补选规定 - 因特定情况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9]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2]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专门会议 - 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2日通知,过半数出席可举行[34][36] - 所作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37] 公司保障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指定人员协助履职[27][39] - 保障知情权,承担费用,可买保险[39][41]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1] - 本制度施行,原细则废止[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