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云南锗业(0024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云南锗业云南锗业(SZ:002428)2025-09-25 10:45

制度修订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1] - 全文“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除特定修订外其他条款内容不变[6] 提名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决定[1] - 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发表意见[1] - 发布股东会通知公告时报送候选人材料至深交所[2] - 深交所异议时公司不得提交选举或取消提案[2] 履职权利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等[1] - 可提议召开临时或董事会及征集股东权利[1] - 对独立意见签字确认并与公告同时披露[2] 补选规定 - 特定情形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3][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拟辞职者履职至新任产生[3][4]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股东[4] 公司义务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4]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4] 津贴与报告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4] - 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相关机构报告[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