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和与深交所联络人[2] 聘任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 原任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解聘[11] 履职与职责 - 秘书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在六月内完成聘任[9] - 秘书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行使权利[10] - 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14] 其他规定 - 解聘或辞职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 应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持续履行保密义务[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9]